[伤寒论]

条辩:
351 伤寒病,厥五日,热亦五日,设六日当复厥,不厥者,自愈。厥终不过五日,以热五日,故知自愈。
翻译:
伤寒病,四肢厥冷五天,发热也是五天,若到了第六天,四肢厥冷应当再现,若不出现四肢厥冷的,则会自行痊愈。这是因为四肢厥冷总共只有五天,而发热也是五天,四肢厥冷与发热时间相等,阴阳趋于平衡,故得知会自行痊愈。
倪海厦:
昏迷了五天,又热五天,到第六天的时候应该发冷的,结果病人不冷了,就是病会好了,代表胃气恢复了,就不会冷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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