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伤寒论]

条辩:
350 伤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发热,前热者,后必厥,厥深者,热亦深,厥微者,热亦微,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
注释:
①口伤烂赤:口舌生疮,红肿糜烂。
翻译:
伤寒病,一两日至四五日,如四肢厥冷的,厥冷前必曾发热。如先前发热的,其后必然会出现四肢厥冷,厥冷程度严重的,郁伏的热邪就深重,厥冷程度轻微的,郁伏的热邪也就轻微。这种厥逆,是由于热郁于里,所以治宜泻下法,如果误用汗法,势必导致口舌生疮、红肿糜烂等变症。
倪海厦:
这条辨对应前面的条辨,张仲景的意思是如果进入厥阴证,得到中风伤寒表证的时候,因为里面已经虚掉了,肠胃津液已经不够了,肠胃津液不够的状况下,切记不要发汗,汗的来源是肠胃的津液,误汗的时候,造成口伤烂赤,会把肝里面的黏液发到嘴巴上来了,感冒发烧的时候用汗解,如果是厥阴证的时候就不可以汗解,厥阴证的时候滤过性病毒在肝里面,发皮肤 的汗,跟肝没有关系,反而让肠胃的津液更伤,免疫系统受到伤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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